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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ews.url.com.tw · March 13,2018調查報導:實務篇/卓越新聞獎基金會編譯
以下內容節譯自一個新聞專業知識網站”The News Manual: A Professional for Journalists and the Media”,該網站內容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協助成立,設計新聞專業工作手冊,做為指引和協助記者從事新聞工作,多年來已經成為亞太地區許多國家新聞室的標準教育訓練內容,並且以開放資料庫的方式,免費近用。
以下節譯新聞手冊中的第二冊,《進階的新聞報導引介》第40章,說明調查報導的實作建議作法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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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三個章節的調查報導中的第二個部份,我們提供一些實際的建議,讓你知道該如何著手進行這項工作,以及如何確保其可靠性及精確性。這項調查報告或許看來充滿困難,但如果你能參照這些簡單的建議,這工作將會變得相當簡單。
一、聯絡人
我們無法過分強調記者的連絡人,其提供之資訊所扮演的重要性,但這些連絡人是能夠提供你故事的靈感、情報資訊,以及當你調查方向偏差之後,將你導正過來的人。優秀的調查記者手上總是會有人選能夠提供故事。
在產業界當中,工會組織的領導人們,就是非常好的連絡人,如同會計師或財務顧問。因為,像是律師、警察、會計師、醫師、護士、貨運司機、以及從政人員們,他們都喜歡在其工作專業領域中與其他人聊天,你只需在這些團體中與一至二位保持良好聯繫,便可以從他們身上獲得有關這些領域中的重要情報與資訊。
就算你的連絡人告訴你他透露的事情並不是太重要,你還是要仔細的聆聽,如果你的連絡人在你外出時來電,記得務必回電,否則,你可能就會因此損失一位連絡人。好好保護你的連絡人,當他們要求你不要公開他們時,千萬要守口如瓶,就算是像議會辦事員這類能夠公開地提供你資訊的人,他們也不想被外界看成他們是有利於你的,所以要特別謹慎小心。
二、傾聽
好的記者要知道如何去傾聽,即使是那些看起來無法提供有用資訊的人,還是要花心思去傾聽,還是可能聽到一些日後會用到的資訊。
若今天有個連絡人打電話給你,透露了一件你覺得你現在用不到的資訊,千萬不要馬上回絕他,你可以跟他們說,你會斟酌他們提供的資訊,並且下次你再與他們交談時告知他們,「雖然這次我無法使用您提供的寶貴資訊,不過,還是非常謝謝您。」這麼做會讓他們覺得,他們是很重要的。
三、專訪
當你在調查一些事實情況時,會需要做一些專訪,千萬不要一開始就專訪調查事件的中心人物,要先從最周圍的相關人員,慢慢地訪問到這個事件的核心人物,不要太快去驚動到被你直接調查的人,同時,在你要專訪關鍵人物之前,你也必須盡可能的先蒐集到更多的事實。
舉例來說,你可能正在調查都市垃圾場經理「X先生」收賄讓某些公司非法傾倒危險廢物的傳聞,先從倒垃圾的卡車司機先訪問起,接著再去訪問這些公司的經理,最後,如果你已取得足夠的資訊,再直接去訪問「X先生」本人。在要訪問你的調查事件的核心人物之前,先從那些最清白或是貪腐事件的邊緣人物先訪談起,因為他們是最有可能暢所欲言的人。
四、做筆記
盡可能做大量的筆記,把每件事都記下來,無論在記錄的當下,它們看起來是多麼的不重要。如果你無法立刻做筆記,之後也要盡快將它們記錄下來。舉個例子,如果你跟某個連絡人在一家俱樂部中,進行一場私人的對話,他可能不會希望別人看到你像個記者一樣在做筆記,因此,在會談之後盡快地找個沒有其他人的地方,像是在你的汽車內或是廁所中,把筆記給記錄下來。
讓你的筆記按照時間排序,這也是一個很好的練習,讓你在一個大規模且長時間的調查報導中去建立一個筆記、報告、或是文件的檔案系統,這個練習可以使你的筆記井然有序,並且可以從你正在著手的多個案子中分別獨立出來。
把你的筆記、錄音帶、文件放在安全的地方,以防萬一如果發生火災,或是你的辦公室被你正在調查的人闖入竊取資料,或是被警方突擊搜查。在一個重要的調查報導中,要把所有的情報做備份,並將他們帶回家或是交付給值得信賴的朋友、律師或是銀行,你無法抗拒警方帶著搜查令從辦公室取走你的重要情報,但你不必把你事先做好的備份副本主動地交出來。
五、保護文件
你的連絡人或是暱名資訊提供者會提供一些揭露貪污的機密文件,像是上述例子中,「X先生」寄給廢物處理公司要求行賄物的信件(他可能不會使用敏感字眼),或者也可能是政府機關想要隱瞞某一棟公共建築即將倒塌的機密報告。
我們會說這類的情報「洩露」了,就像水從水管的洞中流出來,對於保護這些洩露的文件你必須特別地小心,因為這些文件的合法擁有者(例如「X先生」或是政府機關)可籍由司法的力量,來要求你歸還這些文件。若是這些文件上頭有編碼,而這編碼可以做為特定副本的識別,他們便可以追查到究竟是誰洩露了該副本。另外一個方法是,將這些文件拷貝,但不要損毀原稿且將其歸回原處,那麼你就不會被指控藏有贓物。現在,用剪刀將你副本上所有可能透露出是誰提供給你的線索的部份剪下,那麼如果警方就算查到你持有文件,他們也查不出是誰洩露出這些文件的。
六、團隊合作
在可能的情況之下,試者去和另一個記者合作一件大的調查,他們可以跟你分工一件艱難的採訪,幫忙做筆記,防止可能的威脅,以及當你的受訪者否認他們說過的話時,他們可以出來作證支持你,分擔像是追蹤線索、查看公共記錄等比較耗時的工作,也可以和你一同討論報導的細節,有時候一個人無法解決的問題,兩個人可能就簡單多了。
有了伙伴你也較不會感到被孤立,因為調查報導可能是一件漫長且孤獨的工作,你需要有個人在旁支持你,提醒你接下來所做的事究竟是對是錯。
七、資訊來源
雖然你工作的大部份是要去挖掘秘密,但你也可以從一些官方消息來源與公開文件,得到許多有用的資訊,當然,如果你知道該如何去挖寶的話。
八、官方資訊來源
有許多官方報告、會議紀錄、企業報告、法院或委員會的文件、土地所有權記錄、警方記錄、甚至黃皮書、電話簿,以及選舉名冊。將這些來自各處的資訊拼湊起來,再輔以與聯絡人談話的內容,你便可拼出你的故事圖像。
比方說,如果有一家「迪斯可」(disco)舞廳很可疑地起火燒了起來,你可以找到並確認出,誰能從保險當中獲益,只稍檢閱公司的記錄與土地使用紀錄。你也許會驚訝地發現,其實經營舞廳的人並非屋主;法院的紀錄會告訴你是否真的經營者有縱火或詐欺等犯罪前科;破產記錄也許會告訴你是否這個經營者正面臨著財務危機。你刻正一塊一塊地建構出這幅圖像。
不幸地,因為狀況在每個國家均不同,重要的是,你應該去哪兒找到官方的資訊;你要學會一點:問朋友、問同事與聯絡人…然後就著手去做!
如果你一直無法順利進行資訊搜尋,為何不請求政治人物或官員幫忙?他或她也許會有管道接近這些你無法看到的檔案。政治人物也許基於想協助曝光一些見不得光的醜聞而幫你,又或者藉此來剷除政敵。
九、跨國資訊
如果你所要敘述的故事與另一個國家有關,就請你與該國的新聞組織聯繫,得到其同意一起參與調查,共同分享資訊與想法。如果這個故事架構夠大,他們還可能會派自己的記者與你一起工作。
十、蒐集證據
縱然為了描述一個故事,而用欺騙的方式得到證據的方式,絕對是不道德的,不過有時候,你可以用「非欺騙」的手段設下陷阱,來完成證據蒐集的工作。
在此,我要提出一個警語:不要鼓勵任何人違反法律。在某些國家,像是美國,這手段叫做「設誘」,是非法的。比方說,如果你聽到「Y部長」正在收受賄絡以使某建案通過,你不能到Y先生那兒,假裝自己是一個建商,然後給他錢,這樣可能就會違法。不過,你可以去找Y先生,得到他允許後,向他解釋你非常需要「此建照」,如果他要求你行賄,你就得到了你的故事。
十一、出版(刊登)
如果你的報社、廣播或電視台刻正與其他新聞媒體組織競爭,你通常會試著保密自己的調查行動,直到出版或刊登出來為止。通常,對那些在牽涉進調查裡的人員,他們可能由於種種原因(如:能力不足、貪腐或犯罪)而接觸到該事件,你也必須對其保密。我們先前提到過,儘管你最後還是會訪談所有遭到控訴的人,然而在你發表故事之前,最好不要跟他們說得太多。如果你不小心說太多,他們可能會威脅你、逃避,或是提告要求你停止出刊。理想的調查,可遵守以下步驟:
(1)架構出事實,直到無庸置疑為止;
(2)訪談所有可能做錯事的人員;
(3)寫出故事;
(4)與你的律師確認你的故事出版後,在法律上是安全的;
(5)出版(刊登)。
十二、不完整的故事
有時候你會發現,好像你想把故事寫的長一點、深一點,你卻無法拼湊出所有的細節。也許某部分的文件遺失了、被隱藏起來,或是無法被解密開來;也許某些人拒絕表示意見。因此,你必須做出決定,到底要不要出版這個不完整的故事。建議你在做出決定之前,諮詢一下你的主管與律師。有時你更會發現,出版一個不完整的故事會協助你發掘一些遺失中的細節。讀者或閱聽眾也許會提供一些你需要的資訊。那些刻意對你保持緘默的人將會發現,刻意不說話根本是無效的。
十三、後續處置
你的故事並非出版或刊登後就結束了。假設你已經揭露了某些不對的事,你還必須追蹤確認那些有權力的人,是否已把事情更正過來或做正確決策。警方有針對行賄的垃圾場經營者開罰嗎?衛生部長有針對遺留在垃圾場中的有毒廢棄物做任何事情嗎?然後,你就可以參考先前的文章或文件,做更進一步的系列專題報導。
如果你沉浸在某個懸疑案裡頭,得花很多時間確認詳情,你可以在一週、一個月或一年之後,整理出你的新聞筆記來進行確認。比方說,如果你已經寫了一個故事,顯示某個地方(省份)的學校教師員額過於稀少,原因是教育部門的行政缺乏效率。此時你第一步就是要探詢一下,教育部長究竟想怎麼做。然後,半年後再回頭再確認,是否部長已釋放出足夠的教師員額。
假設你們地方或國家當中,其他新聞組織也在做調查報導,你偶爾就會發現,他們會有自己報導醜聞或錯誤行事的獨特方式。
也許更重要的是,你的組織也必須使用你所報導的故事。此時,應找出一個好的報導角度來切入。最常的做法是,問問調查報導中的當事者的反應如何,或者是問問那些能將該錯事導正的人,例如警方或部長,看他們對已經曝光的事件,打算如何處理。
當然,在競爭者的報導也刊登出來的同時,它就是公共財了,因此,有必要進行後續追蹤,如果你認為有用的話。不過,記得他們所報導的事實,不見得已經過確認就是了!不要太信任他們!除非你自己再次確認這些事實,否則你怎知道這些報導的可信度呢? 某些快速訪談或電話確認,可能是你必須做的(廖凱弘編譯)。
節譯自: http://www.thenewsmanual.net/Manuals Volume 2/volume2_40.htm
調查報導:簡介篇/卓越新聞獎基金會編譯
以下內容節譯自一個新聞專業知識網站”The News Manual: A Professional for Journalists and the Media”,該網站內容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協助成立,設計新聞專業工作手冊,做為指引和協助記者從事新聞工作,多年來已經成為亞太地區許多國家新聞室的標準教育訓練內容,並且以開放資料庫的方式,免費近用。
以下節譯三本新聞手冊中的第二冊,《進階的新聞報導引介》第39章,說明調查報導的必要性和基本原則,以及應該如何去著手這項工作、如何撰寫報導,內容有一些實際建議。最後歸納出一些,當你在進行這項調查報導時,可能會遇到的有關道德倫理及合法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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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調查報導?
調查報導就是去挖掘、報導及呈現出一般人試圖隱藏起來的資訊,和一般的新聞報導非常相似,只是被你調查的主要人物通常不會幫助你,甚至會試著去阻止你完成這份報導。
記者的工作便是要讓人們知道,目前在他們身處的社區裡、社會上、以及這個世界正在發生的事; 記者靠著找尋真相、將事實告知讀者或是閱聽眾,來達成告知大眾的這項任務。
僅管記者遍及全球,這世上還是有很多事情是當事者不想被人家知道的,而且大多數這類的例子都是對於其他人沒有影響的,例如某人的家庭關係或是學校裡頭某份差勁的報告等,所以就讓這些當事者保有他們的秘密吧!
然而在許多其他的例子中,政府機關、企業組織、組織及個人會試著去隱藏一些策略或事件,而這些策略或事件是會影響到其他人的。此時,記者試著去報導這些不欲人知的素材時,就是調查報導。
為什麼這個社會需要調查報導呢?有下列幾項原因:
(一)人民對於他們所居住的社會有知的權利,就算在當權者想隱瞞某些事實時,他們仍有權利知道,哪些政策是會對他們有所影響的。
(二)無論是政府、商業貿易、或是任何社會團體,都有可能去濫用其職權。他們有可能貪污賄賂、取民錢財、違反法律或是做出任何會傷害人民的事。記者的工作就是試著去揭露這些濫權之事。
當然,我們尚有國會議院、地方議會、法庭、委員會、警察機關及其他相關機構來達到此督促之責。記者在某種程度上也扮演著類似的角色,不同之處在於當記者揭露惡行時,他們並無懲罰這些人的權力,只能將他們公諸於世,取得大眾的注意力,讓這些惡行得以受到社會的制裁,或是將這整個社會體系中出毛病的部份給矯正回來。
二、我們該調查哪些人?
(一)政府機關
從地方議會到國會議院及國外政府,有些從政者或是人民公僕實際上在背地裡貪污、賄賂,這些人應該將他們揪出來並且剔除,不過通常他們會將一些民眾可能不會喜歡的政策隱藏起來。這些從政者或是人民公僕大多時間都關在辦公室中辦公,以致於他們忘了民眾是有權利知道他們究竟在做些什麼事的,而藉此這些投票者才能夠知道,當下次的選舉到來時,他們該如何去做出選擇。
(二)企業組織
即使是私人企業亦有接受大眾檢視的責任,企業組織也是各種社會形式的一部分,他們通常使用了某些自然資源,從消費者或是股東身上獲得錢財,提供工作機會給民眾,以及使用了全體納稅人所提供的服務。企業組織所從事的任何活動皆影響了這個社會共同體,因此這個共同社會有權利知道這些企業組織在做些什麼事。
(三)罪犯
然而,政府機關及企業組織可能進行貪腐之事,犯罪者便藉此維生,他們就像這個共同社會中的水蛭,所以你的讀者或聽眾便有權利知道他們的存在。警察機關和司法制度也可能出現害群之馬,因此,就像每個守法的民眾一樣,記者有這個責任去揭露任何非法之事。
三、一些基本原則
在實際演練之前,我們先來討論一些有關調查報導的基本規則:
(一)新聞價值
大多數的報紙、廣播電台和電視台會有許多來自各方的請求,要求他們去「調查」一些被指控的不法行為。在許多情況下,都是一些聽來很愚蠢的瑣事、謊言或惡作劇,因此你就應該花一些時間來決定,是否該將這些情報,寫成一個報導。
應該以什麼標準來決定哪些才有新聞價值呢?可以先思考一下:這是議題是新奇的、少見的、有趣的、眾所囑目的或是跟民眾生活息息相關的嗎?記住,你的時間和資源是有限的,所以你無法去追蹤每條新聞題材,好好利用你的新聞專業去判斷吧!
(二)保持你眼睛及耳朵的敏銳度
隨時注意可能發生的故事題材。有時人們會提供你一些情報,但往往你必須從中去發掘出整個故事情節。這些故事的創意來源可能來自你所閱讀到、耳聞到、甚至是你在刷牙時的靈光乍現。優秀的調查記者不會遺漏任何可能發生的故事線索。他們會寫它下來,因為以後或許會用的到。但請記住,千萬不要寫出一個消息來源只是因為你不經意聽到,或者根本就是個謠言的新聞。
(三)取得真相
由於調查報導是要去挖掘出被隱藏的真相,因此,你的工作不會像報導法院或公開會議這類活動那樣的容易。當事人會盡量隱藏一些實情,你必須儘可能地從不同人身上挖到更多相關的線索。你要報導的事件必須非常準確,所以對於所取得的材料要時時驗證。
不要指望你的調查會有什麼戲劇性的結果。現實生活當中的新聞很少會像你在電影中看到的情節。大多數的調查收集需要花費你大把的時間去處理眾多的小細節,你和的編輯必須得意識到這一點。如果你沒有付出足夠的時間,你可能無法做出任何成功的調查報導。
(四)將事實組合起來
當你收集到這些情報線索時,要將他們依常理組合起來。調查報導往往像是在玩拼圖遊戲,在一開始的時候你會覺得一片混亂,不過慢慢地,這些拼圖片會組成一張圖片; 調查報導和玩拼圖遊戲不同的地方是,在調查報導剛起頭時你不會擁有所有的線索(拼圖片),你必須去了解到底欲完成調查報導你尚缺了哪些部份,然後去找出他們。
(五)確認事實
記住,你試圖尋找的資訊,是某些人欲保守的秘密,在你的調查過程中,他們並不會幫助你,所以你也無法與他們確認事情的真實性。調查中,他們也可能會反對你,並關注你所傳播的任何錯誤訊息。當你的調查過程犯了錯誤,他們可也能會控告你。所以你必須經常去檢查你所取得的事實。我們舉一個最有名的調查報導,即所謂的水門事件來當例子。「華盛頓郵報」記者鮑勃‧伍德沃德和卡爾‧伯恩斯坦調查一項犯罪事件,最終導致美國總統理查德‧尼克森的下台。他們知道在這項調查中,他們的敵人關注他們所犯的任何一點點錯誤,所以他們嚴守的規則是,除非這個事實能取得兩個不同來源的驗證,不然他們將永遠不會使用這個事實。事實證明這是一個可以去遵循的不錯規則。
但是,請記住,這些你採訪的對像可能本來就非善良之徒。罪犯們是會說謊的,所以對於他們告訴你的「事實」要心存懷疑,最好是能跟你所信任的人來證實這些他們告訴你的「事實」。
(六)證據
除了收集事實,你也應該蒐集得以支持這些事實的證據。如果你是因調查報導而被控誹謗上了法庭,這一點就顯得特別重要,因為法院只接受可以被證明的事實。如果有人告訴你某些事情,你認為對你是有所幫助的,你也可以在法庭上展示你擁有的證據,但最好是能從告訴你的人那裡得到一個簽署的法定聲明,這是一種經過宣誓的法律聲明。原始文件(正本)通常是可以被接受作為證據的,但影印的版本(副本)則不可,除非這些副本的來源是那些不太可能去幫助你的原告所提供的。
(七)機密情報的來源
當你調查一件貪污案件或是職權濫用之事時,你會遇到有些人願意提供你情報,但前提是,你必須答應他們絕對不透露他們的身份。這在犯罪事件中是很常見的,因為這些人害怕被牽連其中。
但要記住,在未來的某個時候當審查這個事件時,在法庭的法官可能會命令你必須提供這些情報供應者的姓名。若你些時拒絕提供此資訊,你可能因為蔑視法律而違法入監。
如果你已經答應要保護機密情報的來源,你就必須這麼做,一直到提供者決定解除這個約定。因此,如果你並不準備去坐牢,千萬不要隨便答應保護機密情報的來源。
(八)威脅
人們可能會試圖威脅你,來阻止你正在著手的工作。這可能是一個人身傷害的威脅或是某個公司機構威脅要終止與你的報社或電台的廣告活動。
當遭遇到任何威脅,都應立即報告給你的編輯或你服務組織的律師,將你的擔心分攤給一些可能更為客觀的人,而這也可以當作你的額外保護,因為威脅者會意識到其惡行可能會被攤在陽光下。如果有人目擊到你所遭受之威脅,你或許也可以在徵求合法同竟後,寫進你的報導之中。
調查新聞經常會導致一些不愉快的衝突,如果你不能應付這些衝突,那還是對這類的報導避而遠之吧。
(九)工作必須合於法律規範
記者在法律上有沒有特殊的權利,甚至在調查貪污案件時亦是。不同於警察,記者無法合法監聽他人的電話或是打開他們的信件,記者也無法在屋主不允許的情況下進入民宅。
你的工作要合於法律規範,更重要的是,不應該使用任何不道德的方法來取得資訊。例如,你不應該喬裝為警務人員或政府官員,讓你的調查對像認為他有義務提供資料給你。
然而,於某些情況之下,你在取得資訊時,沒有必要去告訴人們你是一個記者。我們將在下一章討論。如果你對於關於法律的事項有任何疑問,請諮詢你的編輯或你服務組織的律師(廖凱弘編譯)。
節譯自:http://www.thenewsmanual.net/Manuals Volume 2/volume2_39.htm
調查報導--寫作技巧/卓越新聞獎基金會編譯
此篇是調查報導三個章節的最終回,我們將探討如何撰寫報導或彙編報告,並提出相關結論,以及一些道德或法律上可能遭遇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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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記者在撰寫報導時必須特別注意,因為內容常會揭露某人負面或是愚蠢之事,導致記者吃上毀謗官司。如果你報導的內容屬實且與公眾利益相關,或許能全身而退,但萬一有嚴重錯誤的話,你將面臨訴訟。而報導中揭露的貪污、不實或是嚴重不適任者,可能會處心積慮地尋找並攻擊你的錯誤,所以你必須更為謹慎小心(欲瞭解更多關於毀謗的風險)。
一、寫作(Writing)
撰寫調查報導的內容需要一般報導的所有技巧。然而,記者在調查報導中時刻面臨風險,所以一些值得強調的注意事項如下:
(一)忠於事實(Stick to facts)
如果你忠於事實同時能證明事實即為真相,你會更安全無虞。這正是何以你必須驗證事實並逐一進行確認。撰寫報導每當接觸新的重要事實時,你該捫心自問:「這是真相嗎?」接著問:「我從其他來源確認了嗎?」
不要自行推斷(例如:撰寫可能成真之事,但並無法證明為真)。如果無法收集到所有事實,選擇呈現情節較少的報導,只要內容合理無誤。
(二)避免個人評論(Avoid personal comment)
不要置入你的個人意見。也許你正在撰寫關於某人詐騙老人家退休金的報導,很可能你會因此厭惡那個人,但不該表現出來;甚至你會認為他是邪惡的,但同樣的你不可以做那樣的描述。如果你在報導中表態你憎恨此人,有可能被視為挾怨報復,那會瓦解你對毀謗指控的防衛性。
你許需要將事實忠實呈現給讀者或聽眾,假如此人有罪,你不需教他們如何思考,事實終將引導讀者歸納出結論。
(三)簡化語言(Keep your language simple)
保持語句簡短,語言簡易明確。有時報導中精明的嫌犯可能會耍手段試著瞞天過海,因此有些調查會揭露一些相當複雜的事實,但你必須盡可能簡化敘述過程,讀者或聽眾才有辦法了解事件的來龍去脈。
(四)避免模糊字眼(Avoid vague words)
無論如何,避免使用模糊不清的字眼,像是「一個龐大的數目」或是「一段時日之後」。這類字眼顯示你不清楚細節,否則應該可以清楚載明才是。雖然難以避免,但模糊不清的字眼通常會削弱報導。
如果有人詐騙了老人的$110,854美金,應於故事中的某處註明數據(但在第一段應該以「超過」美金 100,000表示)。
(五)檢查工作內容(Check your work)
在每個階段完成時檢查工作內容,重複確認每件事情。問自己「這些事實是否正確且確認無誤?」如果時間充裕,將報導擱在一旁幾個鐘頭,再重新以讀者或聽眾的觀點瀏覽。
請同事閱讀你寫的報導並嘗試找出錯誤,別因為他們發現錯誤或是漏洞感到沮喪,在此時由同事提出爭議點,總好過陷入毀謗訴訟。
盡可能將報導轉給工作團隊的委任律師,律師通常會對報導內容提出新觀點,並點出可能產生的法律問題。
如果有人提議修改內容,不要由對方代筆,因為他們並不清楚事件的來龍去脈。請他們解釋問題後,由你自己重新撰寫,再請他們檢視是否正確,重複修改內容直到雙方取得一致。
最後需要確認的是,反問自己:「雖已承諾保密,但報導內容是否無意間洩露出情資提供者?」試著揣摩那些被控不適任或涉嫌貪污者的角度來閱讀報導,檢視是否從故事中可以辨識出情資提供者。如果有任何一點風險,修改報導方式以保護情資提供者。
(六)圖片(Illustrations)
你會運用圖片幫助報導更加引人入勝嗎?或許你可以放張被害人難過、或是犯罪現場的照片。在一些較為複雜的事件報導中,圖表可以幫助更完整的呈現所有細節。例如,在事件中相關的公司,你可以用線條與箭頭組成的簡易方框圖來交代這些公司彼此間的關聯性。如果你的團隊有專業美編人員,可以請求他們的協助。政府浪費國民納稅的報導,同樣可用圖表來呈現公帑的歷年花用。
如果你的報導採用非常有力的文件支持,不論是相關文件或圖表,播報時可以在螢幕上標出引用來源。在廣播或電視節目中,播放實際受訪者的錄音帶,將會增加節目效果同時取得觀眾信任。然而,如果受訪者不想曝光,可以折衷拍攝側影或是後製電子變聲。
(七)標題(Headlines)
雖然你很謹慎地撰寫報導以策安全,但副編輯可能無法完全瞭解為何你要如此小心用字遣詞,所以他在訂標題時很可能會出錯或涉及毀損名譽的問題。既然你已經在這篇報導上投注許多時間,最後階段千萬別放棄,試著與副編輯討論出一個雙方都滿意的適切標題。
二、警語(Some words of warning)
我們已在這些章節中多次提醒,調查報導存在許多風險。最大的風險在於你所撰寫的報導內容,很可能引發嫌疑人對你提出毀謗或其他控訴。所以,謹記以下這些原則:
(一)偵查報導(Sub judice reporting)
有時你所調查的報導可能還在法院審理階段,多數國家由於偵察不公開,相對報導有所限制,僅止於法院公開之事實。所以,小心處理這些審理中的事件,向你的編輯或律師徵求諮詢與建議;如果你做了錯誤決定,很可能因此被控蔑視法庭。
(二)錯誤(Mistakes)
假使有人在報導發佈後反映內容有誤,不要急著發佈道歉聲明,第一時間先與你的編輯或律師討論,他們會為你研擬對策。
(三)費用索取(Payments for stories)
有些人會因為提供相關資訊而要求酬勞,就算只是一些小錢,即便有時候是必要的,也應盡可能避免。然而,絕對不要涉及可能導致犯罪行為的費用支付,例如,有些人開價100美金提供某份文件,甚至為此竊取該份文件,而你也會因此被指控為竊盜同謀,因為任何費用得的支付都可能被視為鼓勵犯罪。
(四)隱匿犯罪(Concealing crimes)
你的情資窗口可能會告訴你關於他們犯的罪行,例如他們闖進辦公室並偷走貪污的證據,就法律而言你不能知情不報。所以,如果你認為你的情資窗口可能與犯罪活動有關,打從一開始就清楚表明你壓根不想知道他們的犯罪內容,請他們針對報導所需的情節提供資訊即可。
(五)最終告誡(A final warning)
假設媒體受到監控、政府不允許任何真實的調查報導,你和你的編輯必須考慮是否要揭露可能引起政府不悅的調查報導,甚至因此受罰。但是,身為記者終需做出決定,代價也許是入獄或死亡,所以,你必須針對每一個案的議題,衡量如實報導的風險。
三、總結(TO SUMMARISE)
調查報導必須揭露人們試圖隱藏的重大情節。調查記者需要具備從事一般報導的所有技能,尤其是:
1.洞察故事真相以及人們想要隱藏重要事實的警覺心與細膩度;
2.筆記註記,檔案化資訊並整合大量資訊井然有序的態度;
3.持之以恆挖掘資訊的耐心;
4.與社會各級單位維持良好關係;
5.對抗被調查者威脅的勇氣;
熟悉可以取得資訊的各種場所,諸如公司登記或法庭記錄。累積資訊,因為你必須有足夠證據以面對報導中可能遭受的質疑。你必須保護資訊來源的機密性。如果你不確定自己的行為或撰文有無法律議題,務必徵詢律師的專業意見。重複確認所做的每件事,不管是蒐集到的資訊,或是報導撰寫的表達方式。謹守法律規範(許郁青編譯)。
節譯自:http://www.thenewsmanual.net/Manuals Volume 2/volume2_41.htm。